户口那些事儿——或许你想去深圳?

深圳落户全攻略

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

在国(境)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(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、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),或在国(境)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工作(学习)一年以上、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。 应具备的条件: (一)年龄在45周岁以下; (二)取得深圳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》

办理地点

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1号窗口(地铁竹子林站,出来后走10分钟) 咨询电话:88123456 88123601

申请材料

(一)学历、资历证明(以下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项)

  1. 国外或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、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(深圳市境外学历验证地点: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16-17号窗口,电话:88123601)
  2. 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的访问学者提交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;

(二)户籍、身份证明材料(同时提交以下材料)

  1. 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; a. 如属集体户,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首页及个人信息页,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; b. 如原籍户口已注销,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; c. 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,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。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,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。
  2. 申请人当前有效身份证。 *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。申报单位需按照18位身份证号码填报信息。

(三)如申请同时办理配偶随迁,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

  1.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: 双方在国内结婚则提供结婚证,在国外结婚则提供经我驻外使(领)馆认证的结婚证明;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,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(如属于除中文或英文外的其他语言版本,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)。
2.配偶随迁承诺书(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); 3.配偶户籍、身份证明材料(与申请人户籍、身份证明材料要求一致),如配偶为农业户口,须先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。

(四)如申请同时办理子女随迁的,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

  1.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: 双方在国内结婚则提供结婚证,在国外结婚则提供经我驻外使(领)馆认证的结婚证明;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、离婚调解书。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,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(如属于除中文或英文外的其他语言版本,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)。
  2. 随迁子女户籍、身份证明材料(与申请人户籍、身份证明材料要求一致)。 注: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,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,再另行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。

办理流程

个人直接申办

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,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个人直接办理方式,点击新增,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,上报至市、区(新区)人力资源部门,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。

个人通过用人单位申办

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,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单位办理方式,点击新增,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,上报至用人单位预核,或者由用人单位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、区(新区)人力资源部门,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。

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

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,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方式,点击新增,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,上报至相关代理机构预核;或者由代理机构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、区(新区)人力资源部门,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; *代理机构名单见官网 *经审批通过的人员,由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按约定方式到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,或者前海管理局业务窗口领取《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》、《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》(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)、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》(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)。 ※市外户籍办理迁户人员办理迁户手续的温馨提示: 根据公安局办理户籍的有关规定:拟入户人员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拟入户地 ①配偶家庭户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或者配偶单位集体户 ⑤代理机构集体户 为避免错误选择上述拟入户地,造成引进后无法在我市公安部门落户的情况,请事先向拟入户地派出所确认是否符合落户的条件。 申请人凭《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》、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》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领取《户籍准予迁入证明》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; 如属原籍户口已注销的,则由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在《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》背面加盖公章,不需办理《户籍准予迁入证明》及迁户手续。 如需办理干部人事档案商调或建档的留学人员,可凭《留学人员行政报到介绍信》到市、区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; 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办理调档、建档手续。(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名单见官网附件3) 取得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》后,需在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》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。